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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市场增速放缓 需开拓网售处方药空间

 【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6)》蓝皮书发布。蓝皮书对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行业改革新政策进行梳理,提出了新形势下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的策略,即携手互联网医药公司及商保公司,引导处方的院外释放,从而开拓网售处方药的大市场,同时指出药企商业模式的转型能够助推我国的医药分业及分级诊疗的形成。

 
  蓝皮书中指出:2015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和药品零售市场增速进一步放缓,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较2014年下降5%,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下降6.4%。药品零售市场销售3323亿元,增幅由2014年的9.1%降至8.6%,低于“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4.5个百分点。在这一形势下,医药流通行业需要应时而变。
 
  价格全国联动背景下,药品采购价格将被进一步压低
 
  蓝皮书认为,我国的药品采购具有以下特点和趋势:一是坚持政府集中采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即国办发7号文)提出“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向”,在各地的药品采购中,省级平台主要发挥门槛作用,尤其是对于按照双信封评审方式招标采购的品种,经济技术标的评标细则对企业的资质进行了限定,商务标则发挥了限价作用。
 
  二是适当放开二次议价。文件同时指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由此看出,7号文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进行二次议价。而在各地的实践中,二次议价普遍存在,但不同地区二次议价收益的分配机制则有所不同。重庆市、福建省三明市规定了议价收益归医院所有,浙江省则要求议价收益上缴同级财政,前者的分配机制应该更能增强医院议价谈判、低价采购的动力。
 
  三是公立医疗机构联合自主采购。7号文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在各地的实践中,广东药交所要求联合采购,重庆药交所对联合采购进行鼓励,上海积极探索GPO模式,三明市则组成采购联盟,应该说联合采购将是一大趋势,在价格全国联动的背景下,药品采购价格势必会被进一步压低。
 
  商保无法解决中等收入群体“看病难”问题致发展遇阻
 
  在我国,80%以上的医生、病床都在公立医院,非公医疗机构尽管数量占一半左右,一些地区的病床占比超
 
  过20%,但从收入上讲,公立医院的收入占比超过90%。毋庸置疑,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客户也是公立医院,但由于商保所占市场份额较小,其与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立医院议价谈判能力明显不足。
 
  蓝皮书指出,商保的客户群主要是中等收入群体,包括公务员、教师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这些人员的社会医保补偿水平很高,一些地区的住院补偿水平可达70%~80%。中等收入群体在医疗中的最大问题不是没有保障,而是没有满意的医疗服务。商业保险能将中产阶级的补偿水平提高到90%甚至100%,但是无法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商保无法解决中产阶级“看病难”的问题,从而弱化了该人群购买商保的积极性。
 
  商保进行产品设计的前提是需要积累大量的客户数据,但在当前,无论是医院还是社会医保都不愿向商保提供数据,缺乏客户数据就无法进行精算从而使其保险产品契合客户需求的能力较弱。
 
  我国的商保因为起步较晚,总体而言规模较小、专业化程度不足、运营模式不够成熟。当然,从另一角度来讲,商保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可能在当前形势下,商保与药企的合作将为双方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限制处方药网上销售弊大于利
 
  蓝皮书还指出,目前在我国的药品流通市场中,处方药占药品交易市场80%以上的份额,且近80%的处方药都在医院销售。在此种状况下,限制处方药网上销售,无论是对患者获取药品的选择性还是行业发展都是弊大于利。目前,受制于过时的“处方药不能网售”的政策制约,网上药店销售占比极低,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应尽快明确处方药网售的范围,在电子处方系统标准、网上审方、配送安全等方面建立统一的标准。通过升级技术手段,完全可在便利患者的同时,实现基于数据的监管,有效防范药物滥用等风险。